盤點專題報導所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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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覆蓋率與行動裝置之普及,公民生活與數位服務已密不可分,落實「智慧城市」(Smart City) 真正內涵—不僅僅是在生活上帶來安全與便利之「硬體設施」,更是運用科技將「人」與「社會」以更和諧緊密之「軟體機制」將工作生活相聯繫 (Nam & Pardo, 2011),於是種種新商業概念與模式,如雨後春筍般相繼興起,包括:
然而在此多元社會下,隨之而來種種衍生問題,例如網路詐騙、社群霸凌、置入性行銷、散佈不實謠言、斷章取義扭曲社會事件等,亦層出不窮,對於社會經濟發展所造成之影響頗鉅 (Saini, Rao, & T.C.Panda, 2012)。在日漸高漲之「公民意識」(Civic Awareness)氛圍中(註4)—公民基於社會價值認同,對於公共事務表達意見,甚至參與公共事務活動,再加上「媒體極化」(Media Polarization)推波助瀾下(註5),使得公共事務的事件發生始末與原因並未能被公平地呈現,以至於模糊相關利害取捨議題焦點,造成公民在「資訊不對稱」下,表達對議題解決無所助益之意見,或更有甚者,進而採取有害社會和諧不合適之行動等;推究其主因,應為公共事務本質與影響利害權衡,並未有效地與公民溝通所致,此社會溝通作為應包括:
然而如何能透過服務黏著,使得公民在享用各項工作生活所需服務之餘,同時亦能接收公共事務相關訊息,包括政務規劃方向與施政成果報告,消弭資訊不對稱與提供公共事務平衡觀點,以落實「開放政府」(Open Government) 理念,包括:(1)強化機構整體與單位間之協作能力;(2)提供相關資訊便利公民工作與生活;(3)公開預算規劃與執行進度,使施政透明化;(4)重視操守與打擊貪腐;(5)運用資通訊科技、大數據分析與「開放資料」(Open Data),提出前瞻性公民需求與科學論證機制;(6)促進本地社會、經貿、文化與等教育發展 (OECD, 2017)。為達此一目標,「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 是開放政府成功關鍵因素之一;具體而言,公民須建設性參與,方能對政策規劃與執行提供有效用之多元觀點,因此如何營造「數位公民」 (Digital Citizenship) 友好環境,使得不同觀點得以平衡呈現,是建立和諧數位社會當前重要課題。
而要營造數位公民社會之友好環境,則需要滿足九種面向需求,包括:(1) 數位存取(Digital Access):公民使用數位資源,如網路與相關服務應用,符合普遍與公平性原則;(2)數位商務(Digital Commerce):使公民熟悉網路購買商品與服務之相關運作模式;(3)數位溝通(Digital Communication):使公民使用多樣訊息溝通工具,如電子郵件與即時通等軟體,以提升意見溝通之效率與品質;(4)數位知識(Digital Literacy):使公民熟悉運用網路資源,如查詢各項資訊與獲取常識,並能辨明資訊真偽,以便利工作與生活之需要;(5)數位禮節(Digital Etiquette):使公民理解分享資訊時,尊重多元觀點,避免網路霸凌強加個人價值觀於他人之上;(6)數位法律(Digital Law):使公民瞭解著作權範圍,尊重他人智慧財,合法使用網路影音文字等資源;(7)數位權責(Digital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使公民瞭解合理地善用網路資源之重要性,任何資源不當濫用與傳布有害介質,均最終殃及整體網路運作;(8)數位身心(Digital Health and Wellness):使公民了解因過度使用網路應用時,對於身心之負面影響;(9)數位安全 (Digital Security):使公民了解使用網路資源時,應如何避免個資被有心人士盜用,如何善用與保存有安全效用之密碼等 (Ribble & Bailey, 2011)。
綜合以上觀點,如何能藉由開放政府之行動方案,營造數位公民社會友好環境,除揭露施政規劃與執行進度外,更要能提供各項實質服務,連結公民工作與生活,產生黏著效果,活絡政策行銷與資訊通路;另一方面此實質服務之提供者亦能藉此獲利與獲益,形塑成新「平臺經濟體」(Platform Economics)—藉由數位平臺積累社群動員力,提供多方商品與服務,有效媒合供給與需求兩方,以降低搜尋成本為驅動力,達到活絡經濟之目的 (Evans, Schmalensee, Noel, Chang, & Garcia-Swartz, 2011)。
此新「平臺經濟體」乃是將政府、產業與公民視為一政治經濟 (Socio-economics) 有機體,並以社群媒體形式呈現,並在此有機體投以正向因子,如前述之科學論證與中庸論點陳述環境等,使其經過:(1)個體形塑(Cellular Structure):政府政策、產業價值訴求與公民需要,各自在此有機體內發展個體特色;(2)吸收代謝(Metabolism):個體特色發展需要環境給予支持養分,汰蕪棄舊存精保新,以獲得資源配置之競爭力;(3)成長複雜化 (Growth & Complexity):個體藉由特色得以成長,吸引更多其他個體參與,衍生更複雜之協作機制;(4) 動態平衡(Homeostasis):個體特色間或許彼此相生相剋,藉由時間沈澱,各特色之間達成共存平衡;(5)反應刺激 (Response to Stimuli):個體接收特色刺激,有所回應,再透過此刺激回應往復辯證,將使特色更為明確;(6)重製擴散 (Reproduction):個體吸收採用特色後,加以重置在不同環境,擴散特色效應至其他個體;(7)適應與進化(Adaption/Evolution):對於特色接收個體而言,經過環境時間淬煉,逐漸適應,甚至演化為保有原個體特色之進化體等過程 (Luckett & Casey, 2016),進而產生自發性綜效,逐步邁向和諧中庸與價值共創之理想。
本文為實現此一有機體,提出一套「數位公民平臺經濟框架」之構想(見圖1),分別簡述各構面之意涵:
根據聯合國2016年「電子化政府」調查,依照服務品質 (Online Service Index, OSI)、基礎建設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Index, TII),與人力資本 (Human Capital Index, HCI)此三項指標綜合計分,韓國以0.8915高居亞洲第1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2016);是以本文選擇其首都首爾市之官網為例(見圖2),以下將分別以「數位公民」、「公民服務」、「服務設計」,與「商品與服務生態圈」等構面探討該官網之各項優勢。
本文同比臺北市官網服務,以「精選服務」中「臺北市民e點通」連結為例,(見圖3),分別以「數位公民」、「公民服務」、「服務設計」,與「商品與服務生態圈」等構面,探討該官網之各項優勢。
綜合比較首爾市市與「臺北市民e點通」官網各面向後,發現或許受限於法規與服務策略,均未能建立「數位公民」為中心之議題圈,延伸社群概念,將群體與議題相連結;首爾市官網雖有機制讓市民針對議題表達意見,但因與工作生活連結較為薄弱,使得政策議題之討論度仍落後於其他社群服務機制上,這對於建立政策行銷與溝通並無幫助;而「臺北市民e點通」官網仍以法規查詢為主,因此與實踐「數位公民」之目標仍有一段差距。
而這兩個官網均未能建立有效「商品與服務生態圈」之機制,使得「數位公民」無從獲取與日常工作或生活相關之服務,假使不能給予生態圈成員獲取利益之誘因,便無法藉由「平臺經濟」下所提供之多樣化服務,作為實踐「數位公民」之手段,自然亦無從疏通政策行銷,以及開啟議題參與之表達管道。
因此,本文建議欲建立數位公民平臺經濟,應先師法「臺北市民e點通」官網,依「數位公民」屬性提供相應服務,從服務設計入手,而非機構功能或事務分類為著眼,設計平臺。此平臺師法首爾市之官網,不僅連結多個社群網站,更要能蒐集在各社群網站中相關議題之討論紀錄,適時揭露科學依據,主動回應不實網路惡意曲解與謠言,同時平衡呈現不同觀點,建立理性問政環境。
整合現有散落在不同網站之「公民服務」,使「數位公民」能透過「一站式服務」直接獲取服務,而非嘗試搜尋不同服務連結,尋找所需之服務,延伸「入口網站」(Web Portal) 概念,使各項服務能隨「數位公民」屬性身份,隨生命地圖等方式,呈現個人化工作區 (Personalized Workspace),收納相關之主題社群,並能便利地交換資訊,購買商品與服務等活動。
「數位公民」對政策議題之偏好,已無法單純從其身份、職業,或是其他屬性加以判斷;再者,公民身份具有多重面向,例如勞工關注職災與失業問題,家長則關心教育議題,或者需要擔負照顧與養護年長者責任,對於社會扶助有較強的需求等,倘若在工作與生活上產生焦慮,將亦可能成為社會新負擔。同時,值此經濟低迷之際,必須透過創新創業活絡經濟,創造就業機會,但新創事業夭折率極高,眾多主因中,仍以市場通路、行銷通路閉鎖為最迫切解決之生存障礙,因此建立平臺、活絡經濟,使資源與需求有效媒合,並在實現開放政府種種作為之時,能使政策議題健康地討論、規劃、發展與實踐,則非藉此「平臺經濟」趨勢不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