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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新勢力 催生新創社企向前行 - 臺北產經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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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新勢力 催生新創社企向前行

社會企業在歐美先進國家已被證明是一個可永續經營、擴張並持續性實質解決社會問題的商業模式。因應社會企業創業風潮之下,政府相關單位應持續扮演資源整合者的角色,並推動企業透過各種形式或資源參與社會企業的運作,以經濟發展及鼓勵社會創新的方向規劃各項社會企業政策。另一方面,運用社會創新理念支持公司朝向B Corp認證,在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過程當中,體現關懷社會、回饋社會的使命,期能妥善運用B Corp認證過程來建構自身的社會影響力和創新的商業模式。

前言

曾幾何時「社會企業」、「社會創業」在臺灣的新創圈子儼然成為一股新的流行語。在媒體報導推波助瀾下,產業界、學界也都紛紛注意到這股趨勢,各級政府也開始宣示在法律與制度面提供社會創業家更友善的創業環境。

二十世紀以來,私人企業幾乎已經取代主權國家成為主導人類經濟生活最主要的角色。兩次大戰期間凝聚的巨大民間生產力在戰後復甦的需求下加速了資本主義的擴張,並隨著戰勝國高舉民主、自由主義的大旗四處擴散,使得富可敵國的跨國企業宰制了人類的經濟生活。企業在追求效率及利潤極大化,並將不斷擴張視為自我生存唯一目標的價值觀驅使下,企業的發展不但自外於其存在的自然生態及社會人文環境的存續及平衡的需要,甚至進一步造成兩者的破壞與崩解。不單是自然生態的破壞殆盡已經對人類生存環境造成威脅,資本及資源集中造成貧富差距、先進國家對落後國家勞動力剝削的現代奴役制度等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早已超越單一國家、社群能夠處理的範圍,使得歐美先進國家意圖以「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的發展策略來解決國內社會問題的努力成為徒勞無益。另一方面,在國際經濟情勢前景動盪不明的狀態下,以解決個別社會、福利問題為成立宗旨的跨國、國內非營利組織,不論在募款能力或是解決問題的能力上也漸感力不從心。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場以全球為範圍的公民自覺運動實驗—「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與「社會創業」(Social Entrepreneurship)—孕育而生。「社會企業」的出現一方面扭轉非營利組織的思維模式,另一方面也逐步改變了各國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與國家經濟發展策略的規劃方向。

解析社會企業的起源與定義

「社會企業」指的是一個用既存或創新的商業模式、手段來解決某個(或某些)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營利組織。與「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不同的是,「社會企業」存續與營利的目的在於持續性的解決社會問題,而做出「企業社會責任」承諾的企業則是在本身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希望遵守道德規範,在追求利潤的同時,對所有利害關係人負責,進而達到經濟、環境、社會三贏的永續發展目標。

「社會企業」在歐美先進國家已被證明是一個可永續經營、擴張並持續性實質解決社會問題的商業模式,並且被認為比一般企業倡導的社會企業責任更能針對問題有效率的解決。雖然兩者的出發點有所不同,但它們的存在也都標舉了當代的主流思維—企業與社會不再是站在相對立場的平行線。諸如比爾蓋茲(Bill Gates)的創造性資本主義(Creative Capitalism)、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的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等,在在揭櫫了社會與企業共生共榮的可能性,並且為下一代的創業家開闢出一條新的道路。

在臺灣,「社會企業」的發軔始於非營利組織(NPO),為了在募款之外藉由商業方法另闢營運資金來源,諸如「陽光洗車中心」及「喜憨兒烘焙屋」等以雇用社會弱勢族群從事服務及生產的商業活動。然而真正在創立之初即以公司型態成立,運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的「社會企業」則是近十年才陸續出現,相較於其他的產業與商業模式,目前「社會企業」無論是在臺灣或國際上仍然是個新興領域,不同國家、組織或個人對「社會企業」的定義、解讀與定位都不盡相同,因此各國對於「社會企業」的態度呈現消極放任與積極扶植的極端差別。

由於社會企業的發展形式相當多元,若進一步檢視社會企業的類型,大致可分為五大類型,分述如下:

1. 積極性就業促進型:是目前臺灣最普及的社會企業之一,提供弱勢族群職業訓練與就業機會,並結合商業模式發展永續經營(如工作坊或庇護工場、喜憨兒基金會、陽光基金會等)。
2. 地方社區發展型:強調社區整體發展與營造,由地方居民或外地專業人士共同協助當地居民發展地方產業、產品與服務(如手工藝品、文化或觀光旅遊產業等),進而開發市場行銷管道、提供居民與地方特色結合的工作訓練等。
3. 服務提供與產品銷售型:提供付費服務、販售所生產或代售商品,其營收作為組織營運的主要收入來源,如鄰鄉良食、生態綠等。
4. 公益創投的獨立企業型:投資協助具有發展潛力及快速成長的公司,並提供管理支援、資金管理、績效監督與評價機制,使其新創社企能穩定成長並自立,如活水社投、若水國際等。
5. 社會合作社:強調組織內部的利益關係人透過組織共同追求集體利益,如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農民合作社等。

由此可知,無論社會企業的組織或類型為何,運用商業手法解決社會問題,兼顧社會與經濟價值的理念,為社會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目標之一。儘管社會企業在國內已開始受到各界重視,但是要建構完整的創業生態系統 (Ecosystem) 仍需要社會大眾、民間組織及政府單位的支持。

社會企業面對的挑戰

由於社會企業主要解決的社會議題涵蓋:教育學習、環保、醫療長照、社區發展、食農生活、弱勢就業等層面,其運作模式大致可分成:1.滿足未被滿足的市場,2.採購邊緣族群的產品,3.提供滿足社會需要的服務,列舉國內目前幾個社會企業的案例,如以立國際服務是參與者對做志工和公益有需求,DOMI綠然能源則針對運用商業的力量來解決面對我們生存的環境與社會問題。因此,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如何創造具有社會價值的社會企業,進而用商業模式來解決社會問題,成為社會企業需要面對的挑戰之一。

案例介紹

在創業環境仍顯艱辛的情況下,直到2013年末立委提案推動社會企業法制化的「公益公司法」草案,為鼓勵營利事業從事公益行為,進而達成為公益事業創造循環金流與永續經營之目的,不僅讓社會企業得以自行營利,降低對政府補助的依賴,亦可使社會企業的營運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可遵循。而臺灣首先專注在社企投資的「活水社投」,看重的不僅是資金挹注,更重要的是協助強化並完善商業模式、導入經營管理諮詢,人脈資源串聯等服務,才能真正協助社企創業者,為臺灣建構完善的生態系統。

加入「B」勢力,發揮社會影響力

社會企業的使命除了解決社會議題,其利潤應該用於擴大企業影響力的規模,因此如何評估自身計畫的可行性及社會效益,便是社會企業檢視經營模式的重要依據;然而不同型態的社會企業有不同的評估方法,對於有志於從事社會企業或正從事社會企業的新創者,一套經認證且可測量的社會影響力量化評估模式,即是吸引社會資源投入,並且永續經營的重要參考。

「DOMI綠然能源」(簡稱DOMI)是臺灣第一家獲得B型企業認證的公司,創辦DOMI成立之後,透過與其他社會企業的接觸與交流,因而發現「社會創業」固然需要熱情與傻勁,但健全的公司體質才是社會企業是否能夠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於是將視角轉向國際上尋找可以學習的社企標竿,因而發現由美國B型實驗室(B Lab)開始推動的「B型企業運動」(B Corp Movement)可說是為社會企業的體質健全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評量指標及發展途徑,透過「B型企業」認證(B Corp certification)來衡量企業的營運架構與商業模式在追求利潤的過程中對社會與環境造成的影響(impact),並且針對內部員工、供應商、社區、環境、核心價值等方面,提出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s)式的行動方案建議,使企業能藉以自我檢核自身在各項影響力指標上的表現,並能評估企業當責程度、資訊揭露透明度及其改善方針,然後據以通過認證成為「B型企業」。

「B型企業」運動從2007年推展至今,已經發展成為橫跨50個國家、130項產業,將近1,974個通過B型企業認證成員的國際性社群,儼然成為一股影響當代商業思維的新興勢力。「B型企業」的影響力與重要性為何與日俱增?為何越來越多的新創或傳統企業以成為「B型企業」來定義自己的成功?萊恩・漢尼曼(Ryan Honeyman)在其著作「The B Corp Handbook:how to use business as a force for good」中提出以下見解,說明為何「B型企業」是現代社會最需要的好公司,分述如下:

● B型企業加速資本主義進化
企業偏向短期獲利,原因不在於生性貪婪或邪惡,而是因為短期獲利是最常被拿來當作評量和獎賞的指標。B型企業相信,資本主義必須從高度強調股東短期獲利的二十世紀舊模式,進化成為替全體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供應商、社區、環境和股東)創造共享且長久繁榮的21世紀新模式。為加速此趨勢之進行,B型企業朝兩個方向努力:

1. 訂定、利用並提倡能夠替全體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的新法律架構;
2. 經由獨立機構之透明、可靠、全面且獨立之標準,評量企業的社會與環境表現,建立一個更具效率與效能的市場。

● B型企業重新定義企業的成功
B型企業的認證創造出在獲利之外,利用企業的力量來貢獻社會。例如「美則」(Method)共同創辦人亞當勞瑞(Adam Lowry)和艾瑞克萊恩(Eric Ryan)的成就,勞瑞和萊恩選擇生產一種毫不起眼的東西—”肥皂”,並以符合環保的時髦設計掀起一股風潮,讓清潔活動變得安全又有趣,並確保三氯沙、溴化植物油、十二烷基硫酸鈉,和許許多多難以理解的化學物質不要進到家庭和環境當中,由此觀察,可發現美則建立了富創造性、高調的企業文化,員工得以透過工作來表達自我,成為高成長和高影響力兼具的企業。

● B型企業認證具體且可量化
B型企業認證將「綠化」和「優秀企業公民」等模糊的概念轉變成為量化的具體標準,讓人們得以輕易辨識、信任並給予支持。通過認證的B型企業皆符合各項嚴苛的績效表現標準,包括員工待遇、社會關懷和環境治理等。最重要的是,這些標準是透明的(各家B型企業的績效資訊也是透明的),能協助企業在擁擠的市場中脫穎而出,吸引最好的人才,並讓顧客成為品牌的死忠支持者。

● B型企業認證建立集體發聲的機制
獲得B型企業認證可為企業優質形象的代表,足以作為其他同業之間的標竿學習,並藉由集體的力量替企業品牌向多元市場發聲,同時這些企業亦邀集他們的客戶、員工和最親近的家人、朋友和支持者共同行動,一起加入企業做好事的行列。

● B型企業認證讓企業更優質
B型企業認證幫助企業在許多方面發展成為更好的企業,從吸引人才、募集資金,到爭取新的訂單。在2007~2009年經濟大蕭條期間,能安然度過危機的B型企業比例,比美國一般小型企業的平均比例高出63%,而當這些B型企業存活下來,其全體利害關係人皆能因此受益,因為這些企業能持續為他們創造社會、環境和財務等方面的價值。

● B型企業幫助人們活出更有意義的人生
一篇由B型實驗室共同創辦人吉柏特(Gilbert)執筆、刊登在美國知名新聞網站《赫芬頓郵報》(Huffington Post)的文章,對於B型企業如何幫助人們活出更有意義的人生作出總結:「無論從法律面或習俗面來看,人們似乎相信,企業除了將獲利極大化之外,別無其他目的,而企業也的確如此身體力行。但是,這個想法……限制了我們身而為人所能發揮的想像力與能力,以致於無法過一個充實的生活。充實的生活,是一種對自身以外的對象提供服務的生活,無論那個對象是家人、朋友、社區、環境、社會,或是未來的世代。」

●B型企業以「主動支持」取代「只是反對」
B型企業運動的目的,在於針對全球問題設想出正向、創新且務實的解決方案,在這裡,沒有人會對政治人物或企業界的貪婪行為提出嚴厲的批判,B型實驗室在其核心價值的清單中寫道:「我們支持某件事,而非反對任何事」(We stand for something, not against anything)。

目前國內獲得B型企業認證包含:NPOchannel(社會網絡公司)—協助非營利組織發起公益並推廣群眾支持公益的平臺,透過在平臺上刊登募款計畫向民眾募款籌資等;綠藤生機—致力於每日生活飲食的革命與創新,並開發全家人可安心使用的生活系列產品;嘉威聯合會計事務—以有競爭力的幸福企業作為企業使命,妥善照顧員工、讓客戶安心;中華徵信所—公司管理階層與員工,將原本就良善的組織文化書面化、制度化。

獲得B型企業認證的案例

許多國家在推動社會企業的作法上,都非常重視國際組織的連結,透過B型企業認證不僅可協助消費者瞭解哪些企業在環保與社會責任上的表現符合他們的期待,從公司治理、友善環境、社區經營、員工照顧甚至商業影響力等多元形式,讓人看到改變社會的新興勢力正蓬勃發展;同時亦能協助有志發展社會企業的非營利組織及個人,創造標竿學習,活化創業生態系統,共同創造有利於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友善環境。

B型企業致力追求共享及可永續的繁榮的理念

目前臺灣已有16家企業獲得B型企業認證,有100多家企業在持續申請的過程中,是亞洲地區在最短時間內取得認證企業最多的區域,而2016年初所成立的「亞太B 型企業協會」致力推廣「The B Corp Movement」,期能協助企業擴展國際能見度,吸引國內外創投資源,進而檢視公司營運策略,修改或制訂對社會更好的政策,成為對世界更好的企業。儘管「B型企業」與「社會企業」在本質上仍有些許差異,但兩者都非以追求利潤至上為發展目標,而是期望改變社會力量,追求對員工、社會與環境福祉、利潤營收的平衡。

長期以來,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都有創新計劃等相關政策來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如「中小企業品牌拓展計畫-輔導社會企業品牌形象建立與推廣」、「臺北市社會企業推廣服務計畫」等,輔導超過20家在地社會企業。因應社會企業創業風潮之下,政府相關單位應持續扮演資源整合者的角色,並推動企業透過各種形式或資源參與社會企業的運作,以經濟發展及鼓勵社會創新的方向規劃各項社會企業政策。另一方面,運用社會創新理念支持公司朝向B Corp認證,在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過程當中,體現關懷社會、回饋社會的使命,藉由“做好事而做的更好”來獲得客戶對公司的支持;在就業市場上,千禧世代關心的不只是薪水,而是期待公司有改變的力量、創造社會的影響力,期能妥善運用B Corp認證過程來建構自身的社會影響力和創新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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